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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自动驾驶拐点 法规落地L3L4可上路 首次明确了责任划分

2023-11-26 17:03:44 编辑:史嘉露 来源:
导读 近日,工业化和信息化部发布了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该通知规定,获得准入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可以在限定区域内进行上...

近日,工业化和信息化部发布了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该通知规定,获得准入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可以在限定区域内进行上路通行试点。如果是用于运输经营的话,还需要满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运管要求和资质,通知中的智能网联汽车指的是l3和l4级自动驾驶的车辆,也就是说人们熟知的l3和l4级别的自动驾驶汽车。现在已经可以在试点路段合法上路了,而且是测试和运营并行的模式,另外,车企们也可以开始合法生产l3以及l4级别的量产车型。

此次通知中还定义了一个新的名词,那就是试点使用主体,首先是需要在国内登记注册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次,车辆运行所在的城市必须要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而且要有能够支撑智能网联汽车运行安全保障工作的环境。此外还需要建立起智能网联汽车的安全保障机构,从事运营的试点还需要具备相应的业务资质。

从对象试点通行的自动驾驶,试点通行的自动驾驶汽车使用主体还是针对于企业,并非是个体用户。对于进入试点的企业,该通知还做出了要求,要求需具备包括设计验证能力,安全测试能力和安全保障能力的多项机制。对于上路试点通行的自动驾驶车辆,通知也进行了专业化的要求。

其中最关键的要求是,车辆自动驾驶功能应该在规定的运行条件内激活,并且需要明确相应的功能激活策略。同时自动驾驶系统还需要自动识别各种功能,要确认自动驾驶系统是否能够继续执行动态驾驶的条件,并且给驾驶者提供相应的信息提示。除此之外,还要智能网联汽车产品要具备事件数据记录的功能,对各种自动驾驶的数据做到详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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